教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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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系創於民國35年,是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創校初期七系之一,迄今將屆七十年,期間組織與課程歷經變動,目前採行一系兩所之制運作。

教育學系創設之初,學制上只設大學部五年制學士班(含實習一年),招收本地生,之後增班並收海外僑生,主要來自港澳韓馬等地。另先後設有一年制及三年制教育專修科,自50年起增設夜間部六年制(含實習)學士班,至68年師範教育法公布實施後,改辦進修部三年制及四年制學師班招收現職教師,直至七十年代末。

至於研究所,民國44年單獨設立教育研究所碩士班,61年增設博士班,並開辦暑期教師碩士四十學分班。

民國76年配合學校行政組調整,系所合一。83年以後,再配合大學法修正,更名為教育學系,分設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另開辦暑期、夜間及週末等教育行政及學校行政碩士在職專班。為因應學術日趨分化專精,92年先行設立教育政策與行政研究所碩士班,98年再設立課程與教學研究所碩、博士班。為有效整合人力物力資源,自100年起推動「系所合一、一系二所」政策,系所務順利運作迄今。

本學系與教育研究所位址數經遷移,初創時,教育學系設於本部校區。後與研究所分設於圖書館校區舊圖書館兩側(今博愛大樓)。後教育系遷入舊教育大樓(今進修推廣學院),而教育研究所則於61年遷入公館校區研究大樓三樓(今數學系館)。77年新教育學院大樓落成,教育系及教育研究所一併遷入三、八、九樓。

本系所教師專長涵蓋教育哲學、教育史、教育社會學、教育行政、教育政策、課程與教學等主要領域,歷來學術表現傑出。早期有田培林、楊亮功、劉季洪、黃建中、王文俊、林本、余書麟、孫亢曾等名師執教。之後獲教育部學術獎者有程石泉、伍振鷟、黃政傑、楊深坑等諸師,兩度獲教育部國家講座者為楊深坑教授。另獲國科會傑出獎者有歐陽教、簡茂發、謝文全、楊深坑等諸師。另有賈馥茗、伍振鷟、歐陽教、謝文全、吳清基及簡茂發諸師,先後獲聘為名譽教授。有關行政服務上,郭為藩、林清江及吳清基三師先後擔任教育部部長,而系友多人歷任教育部司處長或地方教育廳、局、處首長,或擔任大專院校或中小學校長、主任。

至於本系所整體表現,據英國高等教育調查機構QS公司公布「全球大學30個學科領域排名」,本校102年時教育學科排名首度獲評為第50名,103年晉升至42名,104年更躍升至22名,成績備受國際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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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中學教師性別意識其及管教行為關係之研究
    (2010) 林煜騰; Lin, Yu-Teng
    本研究旨在探討國民中學教師性別意識及其管教行為之關係,瞭解國民中學教師性別意識的現況,分析教師個人背景變項、學校環境變項對教師性別意識及管教行為的影響,並進行教師性別意識與管教行為的相關分析。 本研究採問卷調查法,進行資料蒐集;研究樣本以苗栗縣公立國民中學(包含縣立完全中學)286位教師為對象;研究工具為「國民中學教師性別意識問卷」及「國民中學教師管教行為問卷」。調查所得資料以SPSS for Windows 15.0版統計軟體程式,經獨立樣本t考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薛費多重比較法及卡方考驗分析以檢驗研究假設。 本研究的主要發現如下: 一、國民中學教師性別角色認知整體上屬較現代、不刻板。 二、國民中學教師性別認同以兩性化為最多。 三、在性別角色認知上,男性教師較女性教師刻板。 四、不同性別、年齡、任教領域及任教區域的國中教師在男性化特質上有顯著差異;但在女性特質上沒有差異。 五、國民中學教師管教行為屬低要求、高反應。 六、未婚教師比已婚教師在管教行為上較常採用要求策略。 七、國民中學教師性別角色認知較刻板者,管教時較易採要求策略。 八、性別角色認知較現代者,管教行為屬冷漠忽視、寬鬆放任;性別角色認知較傳統者,管教行為屬開明權威。 九、兩性化教師在管教行為方面屬開明權威;男性化教師在管教行為方面屬專制權威;女性化教師在管教行為方面屬冷漠忽視、寬鬆放任;未分化教師在管教行為方面屬冷漠忽視。 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國民中學教師性別意識及其管教行為方面的建議,以供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國民中學、教師以及未來研究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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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少年矯正學校人員對非行少年之管教觀研究
    (2014) 高郁晴; Kao,Yu-Ching
    我國少年矯正學校人員對非行少年之管教觀研究 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少年矯正學校人員對判處感化教育處分的非行少年在校內違規行為的管教觀,在管教信念、管教態度、管教程序、管教方式等構面上的管教情形。 本研究為個案研究,主要運用訪談法,訪談對象選取迎曦中學(化名)校內教育相關體系人員與矯正相關體系人員作樣本,共選取三位輔導教師、三位教師、三位教導員、三位警衛隊隊員,總計十二位受訪人員,進行個別訪談。 本研究發現重點歸納如下:在管教信念層面,迎曦中學不同體系人員對非行少年違規行為類型與成因有高度認知共識,然而,非行少年複雜的成長背景與社會化經驗,讓校內人員對矯正成效出現兩種不同的聲音,也產生不同類型的管教信念;在管教態度層面,迎曦中學不同體系人員對非行少年違規行為的管教態度有些微差異,迎曦中學人員在管教態度上有輔導與訓導兩方管教不同調的矛盾。在管教程序層面,迎曦中學人員在對學生違規行為的簽辦程序上,符合正當法律程序規定。在管教方式層面,迎曦中學人員在面對法的規範之下,處罰方式開始多元化,也特別重視和學生用「搏感情」的方式來經營師生情誼。 最後,依據上述研究結果提出建議:少年矯正學校在政策與法令制度上應重新審思與檢討;面對管教不一致現象,應建立教訓輔管教小組分工機制,透過會議與處室協調,營造團結同心的管教氛圍;應多辦理管教輔導研習以增進同仁管教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