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與家庭科學學系(原: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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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成立於民國42年8月,原系名為「家政系」,民國55年改名為「家政教育學系」,以培育國中、高中家政教師師資為主要目標,數十年來已為國家社會培育出無數優秀的家政師資。隨後又於民國71年成立碩士班,85年成立博士班。近年來,我國面臨少子化的趨勢造成師資需求減少,以及高齡化社會的來臨使得家庭內部與外部產生不同的變化與需求,本系在多年前就前瞻性地將課程以人類發展生命歷程(life course)觀點為基礎加以規劃,並於民國91年更名為「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

本系更名之後,更積極規劃培育學生學養專長,因此又歷經數次變革,包括分組招生、成立一系多所、大學部有兩組更名、裁撤碩士班中的一組、營養科學與教育組授予理學學士/理學碩士等變遷歷程,詳如附表。

在100學年度,本系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皆分為三組,分別為家庭生活教育組、幼兒發展與教育組、營養科學與教育組。本系各專業領域正積極致力朝「教學」、「傳播與推廣」、「研究與管理」三個方向培育人才,以回應社會變遷之迫切需求,並拓展學生生涯發展範圍及就業機會。

本系100學年度第1學期專任教師共21位,包括教授7位,副教授11位,助理教授2位,以及講師1位,另有兼任教師7位。若以分組計算,且將專長跨組之教師每組以0.5計,則「家庭生活教育組7.5人」、「幼兒發展與教育7.5人」、「營養科學與教育組6人」,所有教師均學有專精。本系在師生共同努力之下,畢業生在全國各地的教育崗位及相關產業佔有一席之地,系友在大專院校及中等學校擔任教職者人數眾多,許多人還擔任行政主管,表現出色,其服務精神、態度頗獲各界好評。本系在100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人數:大學部學生421人、碩士班學生86人、博士班64人、幼兒教育夜碩專班:12人;當量生師比為38.23、研究生生師比為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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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名為幼兒與家庭科學學系(原: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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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高等教育餐旅學門評鑑指標建構之研究
    (2007) 周敦懿; Tun -Yi Chou
    我國高等教育餐旅學門評鑑指標建構之研究 摘 要 追求大學卓越,並提升高等教育品質,已為目前高等教育發展之主流與趨勢。為發展我國合宜的餐旅高等教育評鑑指標內涵,本研究之主要目的為:一、探討先進國家教育評鑑與評鑑指標之理論。二、分析比較美、英與我國餐旅學門評鑑制度之發展與指標內涵。三、建構我國餐旅高等教育合宜之學門評鑑指標架構內涵與權重分配。 四、比較不同背景之專家對於餐旅學門評鑑指標看法之差異。 本研究採質量兼備之研究方法。探討高等教育評鑑理論、教育評鑑指標理論、英國、美國等先進國家之餐旅高等教育評鑑制度發展與指標內涵,以作為建構我國合宜餐旅高等教育學門評鑑指標之重要參考,並據以發展餐旅學門評鑑指標架構與內涵之初稿。以焦點訪談法,召開北、中、南各ㄧ場之焦點團體會議,邀請教育評鑑專家、餐旅教育學者、餐旅業界代表共37人,透過意見表達與對話,以分析比較不同區域之學者專家,對於評鑑指標內涵意見上之差異,據以修正並研擬餐旅高等教育評鑑指標架構與內涵。量化研究方面,則依焦點團體之研究結果,據以發展層級分析(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問卷,進行專家意見調查,以建構我國餐旅高等教育學門評鑑指標層面之權重分配。 夲研究主要發現:建構餐旅高等教育評鑑指標共分評鑑標準(standards)、評鑑層面(dimensions)以及評鑑指標(indicators)等三個層級。其中,評鑑的標準項目有7項,評鑑層面(dimensions)共有20項,評鑑指標項目共有99項。七大項評鑑標準中所涵蓋之評鑑層面項目,以及評鑑層面間的權重百分比結果,敘述如下: 一、第一層級七項評鑑標準,經層級分析問卷發現,其權重百分比依序為:系所設立目標與自我改善:24.5%,教師:17.2%,教學與學習:15.6%,課程:14.7%,學生:12.7%,資源:12.2%,行政管理3.2%。 二、 第二層20項評鑑層面權重百分比,層级分析結果分述如下: 1.系所設立目標與自我改善(Objectives and self-improvement)之評鑑標準中,共包括系所願景、任務及目標,預期學習成果,自我改善, 發展計劃與特色等四項評鑑層面,其下涵蓋16項評鑑指標。四項評 鑑層面之權重分配分別為:42%、28.3%、17.3%、與12.4%。 2.課程(Curricula) 之評鑑標準中,共包括課程設計、課程內涵等二項評 鑑層面,其下涵蓋10項評鑑指標。二項評鑑層面之權重分配分別為: 53.9%、46.1%。 3.教學與學習(Teaching and learning) 之評鑑標準中,共包括教學方法與教學活動、學習輔導、評量等三項評鑑層面,其下涵蓋15項評鑑指 標。三項評鑑層面之權重分配分別為:61.5%、23.4%、15.1%。 4.資源(Resources) 之評鑑標準中,共包括教學與研究資源、教學與研 究空間、資源管理等三項評鑑層面,其下涵蓋15項評鑑指標。三項 評鑑層面之權重分配分別為:67.4%、17.7%、14.9%。 5.教師(Faculty) 之評鑑標準中,共包括師資、推廣服務、學術研究、 專業表現等四項評鑑層面,其下涵蓋20項評鑑指標。四項評鑑層面 之權重分配分別為:46.5%、9.7%、18.2%、25.6%。 6.學生(Student)之評鑑標準中,共包括在校生成就、畢業生表現等 二項評鑑層面,其下並涵蓋16項評鑑指標。其權重分配分別為:56.1%、43.9%。 7.行政管理(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之評鑑標準中,共包括行政運 作、行政電腦化等二項評鑑層面,其下並下轄14項評鑑指標。二項 評鑑層面之權重分配分別為:72.9%、27.1%。 根據研究結果,對相關單位與後續研究提出建議。 關鍵字:評鑑、評鑑指標、認可制度、餐旅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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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教育推展機構評鑑指標建構
    (2011) 吳凱瀅; Kai-Ying Wu
    本研究旨在建構家庭教育推展機構評鑑指標,以CIPP模式為架構,邀集專家、學者及實務工作者,運用德懷術之方法,共同建構出適合評鑑家庭教育推展機構之評鑑指標。 在家庭教育法中,將家庭教育中心、各級社會教育機構、各類型大眾傳播機構及其他與家庭教育有關之公私立機構或團體,都列為家庭推展機構或團體。本研究考量家庭教育中心係依家庭教育法成立之家庭教育專責機關,其屬性與其他家庭教育機構差異甚大,很難適用同一套評鑑指標。因此,本研究將分別針對家庭教育中心及其他家庭教育推展機構建構出適用之指標,使中央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可從中選取其適用的指標內涵,運用於其所轄地區之家庭教育推展機構評鑑,進而評定推展機構之執行成效,並提供推展機構作為未來辦理家庭教育相關活動時之參考。 本研究針對家庭教育中心建構出的評鑑指標包含:家庭教育推展機構背景分析向度、家庭教育推展機構投入資源向度、家庭教育推展機構辦理活動過程向度、家庭教育推展機構辦理活動成果向度等四大評鑑向度;家庭教育政策背景分析、家庭教育推展機構之機構背景分析、家庭教育服務對象需求背景分析、家庭教育推展機構人力運用、家庭教育推展機構配套措施、家庭教育推展機構預算、家庭教育推展機構活動規劃過程、家庭教育推展機構活動執行過程、家庭教育推展機構執行成果、家庭教育推展機構服務對象滿意度等十項評鑑項目;並細分出五十九項評鑑內涵。 本研究針對其他家庭教育推展機構建構出的評鑑指標亦包含上述之四大評鑑向度、十項評鑑項目,並細分出六十三項評鑑內涵。 最後,根據研究結果,研究者針對家庭教育推展機構評鑑指標應用及未來研究,提出二大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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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庭教育評鑑指標之建構
    (2008) 黃國娣; Kuo-Ti Huang
    家庭教育在家庭教育法通過後,在學校推展多年,推展教材與策略已逐漸建立,但尚無評鑑指標,因而無法作為評估高中以下學校實施家庭教育成效之憑據。本研究旨在建構我國高中以下學校家庭教育評鑑指標,以期能增進學校家庭教育實施之整體績效,提升學校家庭教育實施品質。 透過文獻探討,從家庭教育的發展沿革,探討家庭教育的定義與內涵,並透過歸納整理學校實施家庭教育之現況,以及分析相關教育評鑑指標建構之研究,形成後續指標架構雛型的理論基礎,藉以延伸建構高中以下學校家庭教育評鑑指標。 本研究以CIPP評鑑模式為主要架構,整體指標系統架構分為「向度-項目-內涵」三個層次,並利用德懷術(Delphi)進行研究調查。研究對象之選取依臺灣北、中、南、東四區分別選取,均為家庭教育之相關專家學者、家庭教育中心實務工作者,或實施學校之教師,共20人。德懷術專家小組成員針對評鑑指標之適切性做評判,共進行三個回合的Delphi問卷調查,並根據德懷術專家小組成員討論之結果建構出「高中以下學校家庭教育評鑑指標」。 「高中以下學校家庭教育評鑑指標」包含學校家庭教育背景分析指標、學校家庭教育發展設計指標、學校家庭教育實施過程指標、學校家庭教育實施成效指標等四大指標向度;家庭教育政策背景分析、家庭教育學習者需求背景分析、家庭教育實施學校背景分析、家庭教育課程發展組織與運作設計、家庭教育課程發展配套措施設計、家庭教育課程發展教材設計、家庭教育推展組織與運作過程績效、家庭教育課程配套措施運用過程績效、家庭教育課程實施過程績效、家庭教育課程實施量化成效、家庭教育課程實施質性成效等十一個指標項目;並細分六十六個指標內涵。最後根據本研究之結論,研究者針對高中以下學校家庭教育評鑑指標應用與後續研究二方面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