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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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成立於民國44年,歷經50餘年的銳意發展,目前設有國文、英文、歷史、地理、臺文等5個學系、翻譯和臺灣史2個獨立所,以及全球華人寫作中心和國際臺灣學研究中心。除臺史所僅設碩士班,其餘6個系所均設有碩、博士班;目前專兼任教師近250人,學生約2500餘人。

本院早期以培養優秀中學國文、英文、歷史和地理教師為鵠的,臺灣中學語文和史地教育的實踐與成功,本院提供不可磨滅的貢獻。近年來,本院隨師範體系轉型而調整發展方向,除維持中學師資培育的優勢外,也積極朝理論研究和實務操作等面向前進。目前,本院各系所師培生的教師檢定通過率平均在95%以上;非師培生在文化、傳播、文學、應用史學及環境災害、地理資訊系統等領域發展,也已卓然有成。

本院各系所教師的研究能量極為豐富,參與國內外學術活動相當活躍。根據論文數量、引用次數等指標所作的學術力評比,本院居人文領域全國第2名。各系所之間,無論是教師的教學與研究,或學生的生活與學習,都能相輔相成、榮辱與共,彼此渾然一體,足堪「為師、為範」而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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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社會-生態系統觀點強化原住民韌性部落-以福山部落為例
    (2022) 游騰宇; You, Teng-Yu
    原住民部落面臨著內在或外在的影響要素,讓原住民部落陷入艱難的發展狀況,因此建立部落韌性對於部落來說非常重要,然而相關研究以災害相關韌性為主要,而影響原住民部落的影響要素除了災害,還有社會與治理面向,因此本研究希望建立更完整面向之部落韌性,透過訪談深度訪談法與參與觀察法,探討福山部落在災害、社會、治理等面向組成的部落韌性,以下為本研究整理出的研究結果:一、社會組織的重要性,無論是災害、社會、治理韌性,其內涵皆有強調要建立社會組織,如災害韌性中的防災團體、社會韌性中的福山部落在地組織,及治理韌性中的部落會議及在地治理組織,顯示建立組織位於三個韌性系統的交會點,建立了良好的組織,並串聯起部落居民建立共識、凝聚力後,可同時建構三個韌性系統,因此在建立部落韌性系統,可先從建立組織開始。二、傳統生態知識貫穿在韌性系統中,如在社會韌性中建構的傳統文化深植於部落族人心中,在災害時可以讓部落族人遵循傳統知識及gaga所規定之規範進行災害調適,故傳統生態知識及文化對於建立部落韌性而言,無疑是相當重要之概念,如封溪護漁概念,從泰雅族的傳統gaga出發,除了可用於保護環境,建立生態韌性外,也可提供部落居民工作機會。三、公部門在福山部落韌性的重要角色,在災害韌性建構中,福山部落是依照烏來區公所的指揮、以及國軍進駐、直升機載運物資和載居民前往新店等,皆是由公部門主導;社會韌性發展生態旅遊活動在初期也適合採行與公部門協力的方式;治理韌性則強調了與公部門協力推動治理,如與烏來區公所合作推動封溪護漁護溪措施。最後期許後續研究可以針對福山部落社會組織、德拉楠民族實驗學校以及公部門能有更多解析及探究,以在後續研究中補足福山部落韌性不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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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清的法律、社會與國家--以《點石齋畫報》的法律事件為中心
    (2011) 陳彥育
    《點石齋畫報》為光緒年間上海發行的畫報,前後十四年共四千餘幅案例,無論是數量或內容,都提供一份了解晚清的材料,而圖文並茂的畫報的性質,是具體的再現晚清的社會。《點石齋畫報》豐富的案例,正好可做為觀察晚清法律社會與國家之間的對話。 第二章討論官場百態與帝國統治。透過科舉(正途)和捐官(異途)晉升成為官員,施展經世致用的抱負,此時身分成為國家意志的代言人,這一路的仕途之旅,從開始就一直與法律打交道,透過法律改變身分,踏入官場後,運用法律實踐政治理念,遇到衝突時,經由法律展現國家公權力,在晚清帝國境內特有的租界土地上,華洋相處,依循法律溝通中西租界事務。本章從科舉考場、仕途官場,到租界洋場去觀察官員和法律的互動情形。 第三章探討晚清法律與司法實踐。雖官府希望地方平安無波瀾,但免不了有糾紛與衝突的事件發生,當事件送入官方,正式進入司法程序後,身為父母官的地方政府受理問訊,量罪論處,讓社會回歸和諧穩定。這個課題同樣也是民間要面對的,當民間遭遇到自身權益受損時所抱持的心態,無論是走入衙府或經由民間自身發展的網絡進行調解,都是一種抉擇,本章以審判案例為主,瞭解州縣接下民間訴案件進行審理的處理,並觀察民間的訴訟心態及其發展出不同的解決方式來檢視晚清司法的內涵。 第四章討論晚清司法救濟的管道與實踐。當法律與規範都無法解決時,最終自我救濟的手段和申訴與補救的管道是什麼?對晚清人民而言,經由官方的越訴或赴京直控,或是民間信仰中的果報感應、天道、冥譴等內容或是地獄遊歷等,雖是不同的書寫,都是民間追求司法救濟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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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宋時期嶺南地區的文教經濟發展與社會變遷
    (2018) 歐陽儀; Ou Yang, Yi
    嶺南自古被中原王朝視為偏遠、瘴癘之地,是以在宋代前的中原歷朝各代對嶺南的統治,較缺乏積極的作為。 在宋太祖開寶四年(西元971年)將嶺南歸入宋朝版圖後,宋代歷任君主及大臣在朝廷的主流政策更迭下,對嶺南之經營策略或有變更,本文爰以《宋史》及《續資治通鑑長篇》為宗,並以當時時人筆記及其他古籍為輔,試圖從「文教」、「經濟」、「社會」等三個面向,著手探討嶺南在宋廷的經營下,其所採取之相關措施為何?又替嶺南一地帶來何種的文教與經濟發展?社會上又有何變遷? 於文教上,北宋時期計有三次官方之大舉興學──分別為仁宗、神宗及徽宗時因為新政改革,重視人才之培育,而在全國各地推動官學之新建或擴充。受到此三波興學政策的影響,嶺南一地的州縣官學林立,連帶使得嶺南一地出身的進士人數也大幅度地增加,且降自北宋後期,嶺南登科進士的出身地已非集中於廣南東路或單一州縣,如廣州、潮州等,而是呈現擴散狀分布至廣南西路甚或更為偏遠的邕州與瓊州等地,顯示出當時儒學已經逐漸普及且深化的事實,也反映出嶺南一地於此時已經具備日後士人社會的雛型。 其次在經濟上,嶺南一地位於廣州的市舶司於北宋時期獲得不小的發展。在宋初太祖於廣州置有市舶司後,北宋歷代君王除了讓管理市舶司的主政者由宋初的廣州地方長官兼任,改為由朝廷派任官員專職管理外,尚有一些強化廣州商貿地位與保護商業的措施──如神宗朝令商人請引必須至廣州市舶司請引方得貿易,便反映出朝廷日漸重視廣州市舶司的事實。此外,太祖、太宗朝開始對嶺南當地不合理的稅制進行改革,及北宋中期對經濟作物種植政策的變更與糧食作物(如占城稻、麥作等)之推廣與種植技術的進步,都對嶺南當地的經濟民生有著相當的助益。 至於社會變遷上,嶺南是有著許多少數民族聚居之地,宋初沿襲過往朝代,於邊境上設有羈縻州,對當地的少數民族視為化外,採取羈縻式的消極管理。仁宗景祐年間,在嶺南一地爆發儂智高之亂後,促使宋廷意識到嶺南當地少數民族管理的重要性,開啟了對少數民族政策的改革。爾後神宗、徽宗二朝於嶺南一地開邊拓土後,將眾多的少數民族納為王民,此舉不只使得戶數、兵源增加,也使得朝廷對當地的控制力逐漸深入,更有別於過往,此時朝廷積極將當地峒丁、土丁納編為王朝體制,並使之戍守嶺南當地,實是充實了嶺南邊地的國防實力。 綜而言之,在經過北宋一朝的多元經營後,嶺南一地於文教、經濟上有不少的發展,於社會上亦有不少的變遷,使嶺南自傳統的鳥聲禽呼之地,逐漸成為文明與穩定的社會;並在後來宋室南渡後,成為宋廷抵禦北方金人、蒙古等強權之重要後備基地,是以北宋對嶺南地區的經營,在中國南方發展史上實是有著承先啟後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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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代臺灣社會領導階層性質之轉變
    (中華民國臺灣史蹟研究中心, 1983-06-01) 蔡淵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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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代臺灣移墾社會的商業
    (中華民國臺灣史蹟研究中心, 1985-12-01) 蔡淵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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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代臺灣社會領導階層的組成
    (中華民國臺灣史蹟研究中心, 1983-01-01) 蔡淵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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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白居易秦中吟看中唐的社會
    (國文學系, 1978-06-??) 楊宗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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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子思想與當前中國社會的人文建設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文學院, 1992-06-??) 戴璉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