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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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燕巢番石榴產業的地方形塑與發展(2011) 陳亞雲本研究欲瞭解燕巢番石榴專作區背後的結構要素,此要素間如何交互作用進而形塑出今日燕巢的農業地景。透過田調發現,燕巢農會經由成立產銷班、制定生產規範與共選共計的產銷方式,使農會、產銷班與班內農民形成密不可分的社會群體,經由嚴格的品質控管與全年產期調節的特性,來提高產品價值以維持市場競爭優勢。因此透過深度訪談,以社會資本中網絡合作、信任關係與互惠關係的概念,進行農會、產銷班與班員間社會網絡互動情況之調查,以瞭解其社會空間範圍,並深入分析此空間中社會資本的運作及對產業的影響。 研究發現,燕巢番石榴產業的形塑主要由三方力量交織而成。首先,地方的環境優勢:自然條件提供作物栽培的良好基礎、聯外交通網絡易達性高的特點擴大了產品的銷售範圍,為專作區的發展奠定良好基礎;其次,在地對政策的因應:受政府政策影響,地方產業面臨轉型,燕巢農會根據在地自然環境、農民性格、作物特性與品種等條件,選擇組織產銷班發展番石榴為地方主要產業;最後,產銷班與班員的社會資本運作:班與班員經由人際互動、信任關係、組織規範,獲取鑲嵌在社會網絡中的資源,進而累積社會資本,並回饋作用於此產銷組織的社會空間中,提供番石榴產業穩定發展的力量。Item 雲林縣二崙鄉短期葉菜產銷及其空間建構(2011) 柯佳伶; Jia-ling Ke雲林縣二崙鄉為全台蔬菜種植面積最大的鄉鎮,其中又以短期葉菜的比例最高,是臺灣重要的短期葉菜生產基地。為瞭解其生產特色以及運銷體系的運作方式,本研究將雲林縣二崙鄉的短期葉菜分為生產端與運銷端兩部分,根據「商品鏈」的研究概念,透過投入產出結構、領域性、治理結構與制度框架四個面向,檢視短期葉菜商品鏈的運作。但過去商品鏈的研究中,多缺乏針對小區域具體的觀察,因此本研究企圖透過區域性的微觀研究,加強商品鏈研究在社會關係、空間及環境的探討。於是筆者將生產端與運銷端的運作分成「人與地的關係」、「人與人的關係」、「地與地的關係」三個部分,分別從生產的區域差異,以及商品、勞力、技術與資訊流動所形成的社會空間來檢視商品鏈的運作。 研究結果發現,二崙鄉短期葉菜的種植,以家戶為主要單位,家庭成員為勞動力的主要來源,並透過自我剝削維持生計。耕作型態與種類深受自然環境與生物特性影響,人與土地緊密相依。但生產組織缺乏整合、凝聚力不強,社會空間主要以二崙鄉境內為主。在運銷端方面,二崙鄉短期葉菜的運銷管道眾多,可分為傳統運銷、共同運銷與契作,價格主要依據供需決定。傳統運銷依賴既有的社會網絡進行,形成穩固的社會關係;共同運銷的流動性較大;契作則透過合約形成固定的合作關係。商品的運銷範圍主要以台北一市、二市及三重市場為主,對台北市場形成高度的依賴。 透過生產端與運銷端的探討,發現短期葉菜商品鏈中,沒有一個節點可以完全整合或驅動商品鏈,成為一個生產、運銷之間不連續的商品鏈。在社會空間方面,由於距離的障礙,使其社會空間相對而言較為封閉,主要以二崙、西螺一帶為主。Item 屏東縣前堆地域的社會空間結構與變遷(2007) 利天龍清康熙四十年代後,客家移民大舉渡越下淡水溪,抵達今屏東縣長治與麟洛二鄉境試圖建立新的家園。兩地民人面對康熙60年的地方反動勢力,與其他客家移民合作抵禦,逐漸發展成為六堆中的前堆地域。本文將客家堆制組織的研究視為地理問題,企圖經由社會空間結構的門徑,透過文獻舉證、地圖應用與田野調查等方法,為清代以來台灣南部相對強勢的客家堆制組織,建立系統性的理解架構。在相對尺度的概念下,本研究將客家堆制組織視為大小不等、層級各異的地域單元,並擇定組織結構最為複雜的前堆地域進行探究。基於「堆域民空間的建構與解構如何成為可能?」此一問題意識,本文在國家與環境的視角下,對前堆地域的探究獲致以下成果: 一、清領時期的邊區: 此時期官治力量薄弱,環境威脅大,在求生存與保衛家園的需求下,百姓必須團結,社會的秩序乃取決於民間的自治。透過聯庄防衛行動,客家墾民逐步地建立堆域認同。堆組織吸納大租戶、小租戶與佃農的生產剩餘,將堆域內所有人民凝聚為生命共同體,創造出堆域民空間。在環境威脅下,傳統社會組織由於具有人力、物力動員的優勢,受到高度重視。在多個組織間交叉持股的堆民提高了彼此的整合程度。綿密的血緣與地緣網絡,遂在堆域民空間之內,建構出一種犬牙交錯的結構。堆域社會上層的管事,整合了下層的百姓,促使原鄉的社會關係逐步在地化,並實現領導階層的家族化,長期維持堆域上層的地位。透過仕紳的努力,前堆粵境的疆界變得模糊,最終促成社會空間的擴張,形成附堆組織。在這些現象的背後,耕作小農與福客紳商是彼此合作,各取所需,居間穿針引線的,很可能是「福佬客」的雙語能力。 二、日清政權交替時期: 前堆精英領導的抗日戰役失敗,民間武力已失,而國家統治實力未立。殖民政府為穩定政局,收編地方舊勢力,加速亂局的穩定。堆制組織也被收編,成為警察系統的末梢。不過,當局基於「閩粵比鄰和睦」的想法,在行政區域上刻意調整,瓦解了原本獨立自治的堆域空間。殖民政府經由土地調查等基礎事業所建立的地理空間系統和堆域空間並不一致,「堆」不再成為官與民思考和運用的對象。福客雙方的領導階層,則共同被納入到基層行政架構中,在清末的基礎上,展開更多實質的接觸與交流。 三、殖民政權穩定後: 國家相對強大,民間力量相對萎縮。當局的施政讓堆域民空間產生質變,以行政區域為基礎,逐漸地域化。傳統的社會組織在初期並未遭到打壓,仍能自主的參與公共建設,不過對於公共空間範圍的認定卻擴張到了堆外。大正九年行政區域調整後,當局使「閩粵比鄰和睦」的想法,進一步落實到「庄」,福客雙方得以經由公共事務的參與擴大彼此的交流。在當局逐漸貫徹施政的過程中,堆的自治領域漸趨模糊,取而代之的,是逐漸明朗的「街庄民」、「警察官」與「部落民」三層空間。地方仕紳在承接與貫徹統治者意志的過程中,發現了新的舞台,前堆客家領導階層開始悖離傳統務本的生活,轉而植蔗經商。傳統社會組織內部的矛盾逐漸激化,影響了組織的存續。不過,在舊時代仕紳主事的時期,領導階層以其雄厚的群眾基礎,圓融地將問題轉移到公學校的設置議題上,成功地在庶民和自身之間創造雙贏的局面。然而,隨著地方行政事務的運行與熟悉,協力者精英第二代逐漸能夠在行政框架內靈活的遂行自己的意志。以國家賦予的權力為後盾,這群新一代的領導者由於不再需要藉由群眾的認同來鞏固地位或維持利益,傳統社會組織的資源成了覬覦的對象,傳統社會組織的崩解,協力者精英第二代中的一部分人,可能責無旁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