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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緒十七年(一八九一)熱河東部金丹教、在理教的反教事件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 1998-09-??) 何淑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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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緒十七年(一八九一)熱河東部金丹教、在理教的反教事件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 1998-09-??) 何淑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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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士人與儒禮:元明時期祖先祭禮之研究
    (2007) 何淑宜; Ho, Shu-yi
    摘要 五四時期批判傳統的浪潮中,家族與在祠堂中祭祖等代表儒家禮教滲透入民間的現象,被視為是數千年來中國傳統文化不變的特點與本質,五四時期的批判固然有把歷史現象簡化與擴大的情形,不過對後世理解傳統文化有極大的影響。只是上述提到的現象是自古以來就存在於中國社會嗎?如果不是,這樣的現象又是怎麼形成的?甚至進而被認為是一項「傳統」的呢?本文即是在這樣的研究關懷下,以學界對宋代以後的家族與社會的研究為基礎,但是轉而以「祖先祭禮」為中心,討論近世以後儒家式祭祖禮在鄉里社會發展的歷程。本文除了說明現象的發展之外,主要處理在以下三個問題:(一)先秦時代屬於貴族社會的禮,如何在近世以後也可以行用於一般士庶?(二)此一時期的祖先祭禮的知識透過誰來傳導?又如何傳導?(三)在元明時期,儒禮在民間擴散的情況如何? 第一、二章以元代社會為主,第一章處理民間的祭祖習慣、第二章討論對士人而言,一種新的祭祖方式的成形與發展。除了墓祭之外,在墳庵、墓祠或寺觀中另建祠堂等祭祀場所奉祀祖先是元人承襲自宋代以來的習慣,而墳庵與寺觀中的祠堂更表現出宗教信仰與孝道結合的特色。此外,這一個時期伴隨著部分地區家族的逐步發展,家族成員也對藉由墓祭的機會聯絡族屬更為重視,其中金華地區的士人大力提倡族葬,透過葬祭活動的安排,將儒家義理的原則落實為日常生活的家族倫理,積極規劃與介入時人的生活世界中。不過,這一個時期祖先祭祀習慣出現一個比較大的變化,那就是儒家式的祭祖禮成為士人祭祖時的新選擇。在祖先祭禮從經典上的課題,轉變為可以被實行的實用知識的過程中,宋儒對祭禮內涵的轉化影響甚大,所以第二章第一節即討論宋儒在這個過程中的關鍵角色。第二節則注意到在元代仕宦不易的政治環境下,在家族中實行儒家式的生活儀節成為某些元代士人自我身份認定的一種方式。而部分家族也注意到儒家祭禮的合族功能,祠堂成為宗族在墓祭合族之外的另一種選擇。第三節中進一步聚焦浙東地區(尤其是婺州),探討以浦江鄭氏為中心的家族在興建祠堂時因應現實情況對朱子《家禮》原則的改變,以及透過姻親、師友等網路,士人在這個過程中擔任禮儀指導者的角色的問題。 第三章以後進入明代,史料中可以觀察到的現象是,墳庵等祭祀場所在明代之後的數量與重要性不復以往。除了因為元末戰亂的破壞之外,本文嘗試對上述的現象提出屬於制度方面的解釋。其中,洪武24年開始一連串整併與革斥無賜額庵院的宗教政策,意外對宋元以來流行的墳庵祭祖產生衝擊。而朱子《家禮》藉由永樂年間《性理大全》的編修與刊行於天下學宮,從流傳於師生及相關士人之間的民間私禮,實質上成為國家的禮典,也值得重視。其意義在於《性理大全》版的《家禮》成為一種官定的標準(時制),不過因為內容上雜糅諸說,明代中葉以後,反而引發各種不同的理解與討論。 第四章以明代中後期士人實際上在營建祠堂時,除了經濟因素外,對相關祭祖禮議題的討論為重點,探討此一時期儒家式祭祖禮知識的傳導與時人議禮的特色。其中以始祖、先祖祭祀、神主擺放位向、支子祭祀等問題為中心。其中由一連串圍繞著祠堂記的求記、寫作、及討論禮儀的書信,再到將記文刻於祠堂碑上、編入族譜中,或在士人之間流傳,以及士人之間彼此觀禮的過程,可以讓我們清楚看出「祠堂記」本身具有的論辯與指導的意味,而這個過程也成為祖先祭禮知識的傳播方式之一。同時在這個過程中,祖先祭禮的內涵不斷地被調整,其中最重要的是配合合族的需求,始、先祖祭祀議題被士人所關注,而他們也透過突出「始遷祖」的祭祀,為族祠找尋合「禮」的理據。另外就是改變《家禮》的原則,以浦江鄭氏與明初的禮令為據,在理論上重新調整祠堂的神主位次為以中為尊。這些改變的目的都在減少古代禮制與現實社會條件的差距,使其有被實踐的可能。 在第五章中進一步以王門士人為主體,討論他們怎麼建構家族的理論,以及實際上建祠祭祖的行為。王學士人的家族論述出於萬物一體之仁的說法,在一體觀下,合族親愛成為發揮良知的重要方式,而祖先祭禮,就猶如開罐器一樣,掀開人被蒙蔽的良知。個人的良知與群體的結合,即透過這個「禮」來作用。因此,我們可以看到被普遍認為忽視外在規範的王門學者,在自己的家族建祠、立祀典,或在任官地方時,編簡明版的禮儀書,率領生員、童子演習禮儀。其中許多低階士人在自己家族中的祠堂建設,更是晚明時期,祖先祭禮在鄉里間擴散的有力媒介。而討論晚明時期儒禮在民間的發展,也不能忽略了王學士人的角色。 經過以上各章的討論,可以發現,近世以後儒家式的祖先祭禮得以成為士庶人的行為準則,是士人配合現實社會的環境,不斷對其內涵進行轉化,並以家族、宗族為主要的實踐場所而來。另外,祖先祭禮擴散於民間的過程中,士人做為實際的禮儀指導者,具有關鍵性的角色,尤其是長期居處地方的生員與鄉里讀書人等低階士人,在明代中後期以後,他們更是將儒家禮儀與價值觀念傳導到鄉里社會的重要媒介。不過,我們不宜過份擴大元明時期儒家式祭祖禮儀在民間的普及程度,直到晚明,祖先祭禮仍以在士人之間擴散為主,只是它由元代以信奉程朱學的士人及其相關家族為主,到明代時,儒禮在時人的觀念中已經普遍被認為是士庶通用的行為準則,同時也更確定成為衡量一地風俗良窳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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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介Andre Gunder Frank, ReOrient: The Global Economy in the Asian Age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 2001-09-??) 何淑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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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介Andre Gunder Frank, ReOrient: The Global Economy in the Asian Age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 2001-09-??) 何淑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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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李伯重《江南的早期工業化》(1550~1850)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硏究所, 2002-06-??) 謝美娥; 江長青; 何淑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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